王冠:解放抽象——對“偽栗憲庭”等人文章的批評
中國藝術家吳冠中作品
本文要做的,并非是為某一位或某一類中國式抽象繪畫藝術家辯護,而是借集合“偽栗憲庭”和其他有類似論調的批評家之意見,對“抽象繪畫”這一問題進行再思考,并試圖提出以下觀點:
“抽象繪畫”可以是絕對獨立的,這源于“現代性”的個體自覺,可以把“抽象繪畫”與“具象‘的’繪畫”、“現代主義藝術”甚至“藝術”等概念放在同一維度上平等審視。“抽象繪畫”像所有(人文)概念一樣,其內部涌動著無法遏制的矛盾,不能以單一的“語詞”定義。抽象繪畫并非指某一個實際的現代藝術流派,只是作為對諸多非再現非具象藝術的籠統稱謂,它并不同時具有向外獨特于其他現代主義流派向內又絕對同質 的特殊精神與思想基礎,其精神與現代主義精神一致,思想基礎也具有多樣性。文化尤其文學藝術在“現代性”建設中有別于其他領域,其自身應保持差異、逆反、誤讀甚至回歸,因“現代性”是導向“自由”的,而文藝創作就是“自由”最好的表征。現代主義與抽象繪畫在西方藝術史中從來都以動亂的方式開展,充滿復雜性與多樣性,承接傳統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甚至是創新的動力與源泉。抽象繪畫揭示世界本質的方式相較于具象藝術有更多優勢,但并非僅是知識論與科學理性式的,康定斯基與蒙德里安等人開啟了它的歷史車輪,它像具象繪畫一樣,需要經歷不同時期、地域的階段性差異才能反證自身,我們仍處于這個階段之中,抽象繪畫是一個未竟的藝術工程。
美國藝術家弗朗茲·克蘭作品
藝術家弗朗茲·克蘭
“抽象繪畫”的概念辨析
1.概念和它的語詞
“抽象繪畫”像所有文化概念一樣,其內涵在不斷自反與延伸中發生變化。最好的參照莫如“藝術”的概念,人們一開始認為藝術就是用手塑造形象,杜尚的成功否定了它最初的含義。從此,用手繪畫和不用手繪畫,塑造形象和不塑造形象都共同分享著“藝術”的概念。現代藝術提取了人的創造力作為藝術本質,若稍加思索就可以知道,科學家的創造力更大,能讓衛星上天,互聯網科技的創造力又大得驚人!然后你又會說,藝術的本質是感覺或者美,如果“美”在現代藝術中不斷受到打擊而處境艱難的話,甚至在某些觀念藝術中,藝術家也故意將“感覺”擱置一旁。最后,人們干脆不再糾結這個問題了,開始把它當做一群自稱為藝術家的人在做一些事情,更猛的說法則是“人人都是藝術家”、“一切都可以是藝術”!
我們會犯一個錯誤,就是將存在于心智中的概念等同于表示它的“形式”或者“語詞(語言形式)”。當你從小被母親告知,眼前這個戴警帽拿警棍的男子是個“警察”的時候,可能你一生都會受到這種形式的干擾,只要心智中出現了“警察”這個概念,就馬上會被它的形式(戴警帽拿警棍)束縛,以至于很長時間內都不能接受鄰居家那個常穿便衣又特愛嬉笑的叔叔是個“警察”。然而,更隱蔽的是,你會在不知不覺中掉進語言的陷阱,因為我們都在用語詞直接表達心智中業已成型的概念,自以為知道它的實際范圍。于是,一個語詞連著一個語詞,一句話連著一句話,我們被話語組織成的“謊言”編制了,每次重復就是一次肯定,每次肯定都將概念圈定在你對自己所使用語詞的上一次理解之中。人們交流,就是在交換著彼此的(概念)語詞,我們心智中的概念就不斷被身邊的人塑造著,最終合力將無形的“概念”與一個個具體安全的“語詞”畫上了等號。
中國藝術家王光樂作品
另一個維度則是,在不同屬性的概念之間,活性是不一樣的。比如“桌子”的概念就要比“悲傷”的概念更容易把握,因為在某些時候,“哭泣”、“沉默”甚至某種意義上的“笑”都可以表示出“悲傷”的含義。那么有沒有既絕對正確又絕對牢固的概念呢?我以為作為抽象存在的“數字”即是,“數字”或者“數學符號”是不存在的(不可見又不可感),是聰明人制造出來用以處理“確定”的抽象問題的(語言概念則總是在指涉著形象、感受、思想等“不確定”的東西)。生活中沒有“2”這個東西,只有當你把眼前的兩臺電腦、兩把椅子或你自己的兩只腳用抽象的符號編織以后,才會得出“2”這個結論。相反,在人文領域中,即使最理性的語言文字,其基本單位也是“不確定”的,這就是為什么體系再嚴密的“刑法”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出現眾多棘手的問題。值得警惕的一定是:“抽象繪畫”作為一個概念,并非是真正抽象的!抽象繪畫只是在視覺藝術中作為對再現式的具象繪畫的反動而存在,是一種“類似”抽象的東西。實際上,繪畫的根本屬性只能是被實際“看”到的,無論每幅抽象繪畫如何簡化自己,它始終是一個有具體線條(形象)、色彩(形象)存在的由感官接收的被看“物”。由此,抽象繪畫的最小單位不可能是由“數學符號”那種不可見不可感的“確定”的抽象符號組成的,而是由“筆觸符號”這種充滿主觀認知力與感受力的“不確定”符號組成的類似抽象的藝術,它是一種比喻、一種象征。同時,抽象繪畫是一個正在抽象化的過程,終極的抽象只能是一片空白。這個結果并不能表示抽象繪畫的完結,因為“邏輯推導”的過程只能是一種探知手段,而不是人文與藝術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