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究竟屬藝還是屬學
歷史需要用冷靜的眼光來看待,書法無論其學問多么深厚,也不可能脫離社會生活。人類社會畢竟是一個以經濟發展為基礎的社會,所以經濟的發展推動了其藝術性的增長。這一點古來如此。如南朝宋羊欣《采古來能書人名》中載:漢代書法家師宜官“或空至酒家,先書其壁,觀者云集,酒因大售,俟其飲足,削書而退”,講述的是漢代某酒館為了促銷,請來書法家師宜官在空白墻壁上現場作書法,由此引來很多人觀看,酒的銷量也隨之大增,等大家吃飽喝足時,便把墻上的字刷掉。這恐怕是最早將書法與經濟活動聯系在一起的記載。而王羲之在蕺山為老媼題字賣扇之故事,則盡人皆知。
直接將書法與經濟相聯的是“潤筆費”。而“潤筆”一詞,據記載始現于隋文帝楊堅時期。《隋書·鄭譯傳》載:“上令內史令李德林立作詔書,高戲謂譯曰‘筆乾’。譯答曰‘出為方岳,杖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唐宋翰苑官草制除官公文,例奉潤筆物,此后潤筆泛指付給作詩文書畫之人的報酬。唐殷文圭《貽李南平》詩云:“潤筆已曾經奏謝,更飛章句問張華。”清代錢泳于《履園叢話》中考證的說法是:潤筆之說起于晉,而尤盛于唐,如韓昌黎為文必索潤筆,故劉禹錫《祭退之文》云:“一字之價,輦金如山。”
而到北宋時期民間有了書畫收藏之風氣,京城汴梁還出現了書畫收藏市場,隨之又出現了偽造書畫的行業。此時的仿制乃是為了收藏,與明清之仿有本質區別。但無論如何,隨著收藏與交易盛行,書法作品的藝術特征越來越明顯,其商品價值亦愈發明顯。
由此看來,漢代以后書法的藝術因子不斷增加,其本質原因乃是由于其社會屬性決定的。人類的經濟活動使很多東西逐步商業化,而書法成為藝術,書法作品成為藝術品,進而成為商品有著必然的社會原因,不必大驚小怪,且以后還會如此走下去。
然而,無論社會發展到什么階段,總有一些堅守大道之士,他們向來把書法商業化視為有失身份之事。譬如啟功,譬如姚奠中,還譬如我們所熟知的傅山,由于拒絕降清,入清以后生活拮據,被迫鬻書為生,“吾家為此者一連六七代矣,然皆不為人役,至我始苦應接”,足見傅山之無奈。
杜甫有詩云:“丹青不知老將至,富貴于我如浮云。”我的老師董壽平先生,一生不慕名利,立足傳統,關注時代,其書畫之清雅之氣為世人公認。而當代書畫大家、著名學者吳悅石先生多次告誡習書者:“趨利之作必俗!”他強調無論是畫是書,皆須以表現與暢敘人文情懷為要,以尺論價行之不久,為錢而作行而不遠。也正緣于此,吳悅石先生的書畫作品常能給人以心靈的震撼與啟迪。
總之,書法以其神妙的藝術魅力被稱為藝術作品當之無愧,以藝術作品參與市場,由善賞之人待價而沽亦合乎情理。但書法首先是一門學問,唯有以敬畏之態度、嚴謹之作風、恒韌之精神學習鉆研,方可具備藝術創作之能力、之源泉、之內涵。否則,只能是泛萍浮梗、丑書怪札。
同時,我們還要格外敬重那些將書法視作生命之人,正是有這些精英不求聞達、不慕金錢,書法才會以純粹的文化形式傳承下去。
責任編輯:麥穗兒



